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要求,为防止临时进厂参观的船东及临时外协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(以下简称人员)在招商局重工(江苏)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参观或临时施工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特作如下告知:
人员在厂期间,遵守国家、地方以及我司的有关安全的法律、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,并认真执行;
人员在厂期间注意安全警示牌的提示,遵守厂区道路限速(30公里/时)管理规定,不得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;
进入生产现场应当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(安全帽、工作服、劳保鞋、口罩、防护眼镜、耳塞等),需要登高(凡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)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,不得穿裙装等有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或影响行动的服装,不要穿高跟鞋、凉鞋和短裤以免碰伤腿脚;
主管单位(项目组)必须掌握外协单位符合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。
开工前,主管单位(项目组)要对外协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流,并有完整的记录资料。
所有船台作业必须填写作业许可单,人员在厂期间的作业情况由其用工部门负责,不得擅自上船作业;
厂区内起重吊运作业频繁,在生产区域内,应尽量避开起重吊运作业,大件吊装、分段翻面会拉设警示带,不得进入警示带的拉设范围;
不得随意动用厂区内的设备;
服从现场安全管理,不得冒险作业。
由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故,将由人员本身和外协单位承担一切责任。